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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2021年预算

日期:2021-02-20 09:46 来源:区住建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简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是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9〕13号)设立。内设1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审批服务科、建设综合开发科、住房保障建设科、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科、重大项目协调科、建筑业管理科、工程质量管理科、施工安全管理科、建筑市场综合管理科、法制信访科、组织宣传科。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加挂北京市朝阳区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办公室(简称区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区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建设组织协调工作;开发行业和建筑行业的管理工作,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开发配套设施监督管理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及消防验收备案;工程建设和房屋私自拆改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部门行政编制56人,实际55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认真梳理政策性住房项目情况,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督促项目工程建设和手续办理进度。

二是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将化石营旧城区改建等10个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年度计划。力争完成已启动项目征收(拆迁)收尾工作,按时完成年度指标和专项整治任务。全力推进酒仙桥、化石营、管庄乡棚改等重点项目住宅征收(拆迁)工作。

三是继续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加装电梯工作,采取分类实施的方式积极开展危旧楼房改建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我区“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积极研究增设电梯项目电力增容资金问题,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治理。

四是加快改善交通出行,做好地铁3号线一期东风站、地铁3号线一期东风站-管庄路西口站区间、地铁12号线东坝车辆段出入段线、地铁12号线光熙门站附属结构、地铁12号线芳园里站B出入口的征地拆迁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51108.925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564.0378万元,比2020年9820.68162万元增加27743.35618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3544.888197万元;其他资金0.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030.4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97%,比2020年1839.11万元增加191.34万元,增长10.4%。

(二)项目支出预算35533.58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9.53%,比2020年7981.57162万元增加27552.01618万元,增长345.2%。变动较大的原因为新增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央补助资金共计27695万元。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13544.888197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0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2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6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4.3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28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公务用车。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7.3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7.3326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0.982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10辆,204.01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返退以前年度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央补助资金、绿色建筑项目市级奖励资金、装配式建筑项目市级奖励资金、2021年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及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和2021年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资金等项目已填报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10。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2021年预算表汇总